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首席律师

李正坤律师

所在地:云南 - 昆明

电话:

手机:183 8827 8890

单位:北京天驰君泰(昆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3019981078999

简介:

国家二级律师,法学硕士 律师执业证号:15301199810789999 昆明市广播电视台法制嘉宾 北京天驰君泰(昆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事务所公司法专业委员会负责人 昆明市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昆明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委员会委员 云南省律师协会评定的...[详细]

您的位置: 云南法律咨询网 > 法律咨询
问题

离婚分割财产

提问时间:2013-08-28 13:20:38

你好,我想请问下,我老公离家搬出去住一年多了,我是再婚,原来就有一女孩跟她爸爸,2005年结婚时,现在的老公硬逼着我去公证处变更了孩子跟我,他当时还写了一份愿意把我的孩子当亲生孩子抚养的书面材料给公证处。2009年我生了第二个孩子,生孩子时大出血子宫也切除了,他从生完孩子就不付孩子一分钱做家用,现在孩子跟我姓,我们两夫妻都在行政部门上班,我想申请离婚并主张有一套30多万房子,他的50%能抵作孩子的抚养费吗?胜算机率大吗

律师回复区

对于你与前夫的女儿以及与现在丈夫的孩子,你的现任丈夫都有抚养的义务。如果离婚,他应当要支付抚养费,至于抚养费的支付方法:是一次性支付,还是按月支付,或者以夫妻共同财产折抵,则要看庭审的情况。云南昆明律师 李正坤律师,法律咨询电话:18388278890

回复人:李正坤律师 联系电话:183-8827-8890 回复时间:2013-09-04 09:35:58

免费咨询热线:18388278890

版权所有:李正坤律师网  滇ICP备12001454号  技术支持:律师营销网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2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