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首席律师

李正坤律师

所在地:云南 - 昆明

电话:

手机:183 8827 8890

单位:北京天驰君泰(昆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3019981078999

简介:

国家二级律师,法学硕士 律师执业证号:15301199810789999 昆明市广播电视台法制嘉宾 北京天驰君泰(昆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事务所公司法专业委员会负责人 昆明市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昆明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委员会委员 云南省律师协会评定的...[详细]

您的位置: 云南法律咨询网 > 法律咨询
问题

未签定劳动合同

提问时间:2016-01-16 18:28:33

15年9月20日,我到披萨店上班,15年11月30日离职。于2016年1月8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自己开了披萨店。原来上班的店叫比萨帕萨(pizza pazza),我的店叫比萨披萨(pizza pizza),用的是一样的饼底,都是上海“麦西恩薄饼”2016年1月15日她们到店里说他们的pizza pazza 这个名称已经注册专利,让我改名字我同意了,说“麦西恩薄饼”也被注册专利,不准我用,我都同意了。然后让我把我上班的两个月工资13500元退还,当时她带了六个人到店里,逼迫我写了一个欠款合同,签了字按了手印。我想问现在我怎么办,我没和她签劳动合同,可以让他赔我两倍工资吗?

律师回复区

1、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2、其强迫你所写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但你要收集到对方有强迫行为的证据。云南昆明律师 李正坤律师 法律咨询电话:18388278890

回复人:李正坤律师 联系电话:183-8827-8890 回复时间:2016-02-22 10:15:36

免费咨询热线:18388278890

版权所有:李正坤律师网  滇ICP备12001454号  技术支持:律师营销网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2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