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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

李正坤律师

所在地:云南 - 昆明

电话:

手机:183 8827 8890

单位:北京天驰君泰(昆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3019981078999

简介:

国家二级律师,法学硕士 律师执业证号:15301199810789999 昆明市广播电视台法制嘉宾 北京天驰君泰(昆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事务所公司法专业委员会负责人 昆明市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昆明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委员会委员 云南省律师协会评定的...[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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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赔偿问题

提问时间:2015-02-17 21:50:22

李律师:你好! 我家一个亲戚是镇教育办公室主任,一个月前第三幼儿园园长请他去协商三幼、平村完小、平村中学的土地置换问题,工作后园长请吃饭,一共八个人吃,后园长喝醉了酒,晚上7点多我家亲戚和另几个人把园长送去酒店,下车后我亲戚还背了园长一段路,后又由几个人把躺在地上的园长抬去房间,之后,其余几个人去酒店唱歌喝酒了,我家亲戚留下招呼园长,后不知怎么的,第二天早上我家亲戚死了,园长起床时是早上7点多,他还去上班了一段时间才回来报案,他报案时是10点多,他俩睡在一个房间,且我家亲戚没在床上睡过,(床上只留下一个屁股印)是扑在两张床之间的地板上死的,身上也没盖被子。我们当时听信了别人的话,没做尸解,现在各部门也没帮我们协商解决,互相推卸责任,请问,像这种情况,我们家属应该得到多少赔偿呢?

律师回复区

虽然你们没有做尸检,无法确定死亡原因,但我认为,由于你亲戚是在帮助园长过程中死亡的,园长做为受益人,至少是应当予以适当补偿的。补偿金额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判决。云南昆明律师李正坤律师法律咨询电话:18388278890

回复人:李正坤律师 联系电话:183-8827-8890 回复时间:2015-03-02 08: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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