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律师
在线咨询律师
您的位置: 云南法律咨询网 > 水电站并购中常见的法律风险 > 正文
水电站并购中常见的法律风险
来源: 云南法律网 作者:admin
一、引言
在全球能源结构加速调整、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的大背景下,水电作为一种清洁、可再生的能源,在能源领域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我国水能资源丰富,水电开发历史悠久,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建成众多规模不等的水电站,在满足国内电力需求、推动经济发展以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近年来,随着能源市场的不断开放和竞争加剧,水电站并购活动日益频繁。一方面,大型能源企业为实现规模经济、优化资源配置、拓展业务版图,积极寻求并购优质水电站资产;另一方面,部分小型水电站受资金、技术、管理等因素限制,运营效益不佳,选择通过并购实现资源整合与战略转型。
然而,水电站并购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众多法律环节与合规要求。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诸多企业由于对法律风险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或应对不当,往往容易忽视一些关键的法律问题,从而为并购交易的顺利推进和后续水电站的稳定运营埋下隐患。这些被忽视的法律风险一旦爆发,可能导致并购交易被迫中断、收购成本大幅增加、法律纠纷不断,甚至使收购方陷入严重的财务困境和法律危机,对企业的声誉和可持续发展造成难以挽回的负面影响。
二、水电站并购概述及常见法律风险梳理
2.1水电站并购的概念与模式
水电站并购,是指一家企业通过购买股权、收购资产等方式,获取对另一家水电站企业的控制权或经营权益,以实现资源整合、战略扩张、协同发展等目标的经济行为。在当前能源市场变革与企业战略调整的大背景下,水电站并购已成为优化水电资源配置、提升行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在水电站并购实践中,常见的并购模式主要有股权收购、资产收购两种,它们各自具有独特的特点、适用场景,同时也伴随着不同的潜在法律问题。
1. 股权收购:收购方通过购买目标水电站公司股东的股权,从而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并间接控制水电站。这种模式的主要特点在于交易相对简便,收购方能够较为快速地获取水电站的经营权和收益权,同时继承目标公司的全部资产、人员和业务,有利于维持水电站运营的连贯性和稳定性。在适用场景上,当收购方希望全面接收目标水电站的现有团队、客户资源、技术工艺以及相关资质许可,且对目标公司的历史沿革、企业文化等方面较为认可时,股权收购往往是较为理想的选择。然而,股权收购也存在诸多潜在法律风险。收购方需要高度关注目标公司的历史合规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权属是否清晰、环保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各类经营许可是否齐全有效等。若这些方面存在瑕疵,可能导致收购后出现土地纠纷、环保处罚、经营受限等法律问题,给收购方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同时,股权收购还面临着债务风险,收购方不仅要承担目标公司已披露的债务,对于那些潜在的、未披露的债务同样可能承担责任,如目标公司为第三方提供的担保债务、因合同违约可能产生的赔偿债务等,这些潜在债务犹如隐藏的“定时炸弹”,一旦爆发,将严重影响收购方的财务状况和经营计划。
2. 资产收购:收购方直接购买目标水电站的核心资产,如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取水权等,而不涉及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动。资产收购的显著特点是能够精准地挑选收购所需资产,避免承接目标公司可能存在的不良资产、历史遗留问题和潜在债务风险,使收购方可以更加灵活地整合资源,按照自身战略规划对收购资产进行优化配置。当收购方对目标水电站的部分优质资产感兴趣,或者希望避免承接目标公司复杂的股权结构和潜在法律风险时,资产收购是一个可行的选择。
不同的水电站并购模式在实践中各有优劣,企业在选择并购模式时,必须充分考虑自身战略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以及目标水电站的实际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综合权衡利弊,并高度重视每种模式可能带来的潜在法律风险,通过完善的尽职调查、严谨的合同条款设计和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确保并购交易的合法合规与顺利实施。
2.2企业并购的常见法律风险回顾
在企业并购的复杂进程中,各类法律风险犹如隐藏在暗处的礁石,时刻威胁着并购的顺利进行与企业的后续发展。对于水电站并购而言,这些常见法律风险不仅具有一般性,还因水电站行业的独特属性而呈现出不同的表现形式和影响程度。下面将对潜在债务与税务风险、员工安置与劳动纠纷风险这两类常见法律风险在水电站并购中的情况进行深入剖析。2.2.1潜在债务与税务风险
潜在债务风险在水电站并购中是一个极为关键且复杂的问题。在股权收购模式下,收购方一旦完成股权收购,便全面承接了目标水电站公司的债权债务,这其中既包括已明确披露的债务,更棘手的是那些潜在的、未被发现的债务。这些潜在债务的形成原因多种多样,可能是目标公司在过往经营中因合同违约而产生的赔偿责任;也可能是为第三方提供的担保债务,当被担保方无法履行债务时,目标公司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还可能存在未决诉讼所带来的潜在债务风险,一旦诉讼结果不利于目标公司,可能导致巨额的经济赔偿。这些潜在债务如同隐藏在暗处的“炸弹”,随时可能爆炸,给收购方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甚至可能使整个并购项目陷入困境。在资产收购模式中,虽然收购方通常仅承接收购资产相关的债务,但在实际操作中,要完全厘清资产与债务的对应关系并非易事。如果目标水电站存在资产与债务混同的情况,或者部分债务与收购资产存在紧密关联,收购方仍有可能面临被卷入债务纠纷的风险。例如,水电站的取水权与周边居民的用水权益存在争议,尽管收购方仅收购了水电站的资产,但该取水权纠纷可能影响到水电站资产的正常运营和价值实现,从而间接给收购方带来经济损失。税务风险同样不容忽视,在水电站并购过程中,涉及到众多复杂的税务问题,不同的并购模式对应的税务处理方式各异,且税收政策存在地区差异和动态变化,这都大大增加了税务风险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在股权收购中,可能涉及到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多个税种。对于企业所得税,若目标水电站公司存在税务筹划不当或偷漏税行为,收购方在收购后可能面临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甚至被处以罚款的风险。在资产收购中,除了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外,还可能涉及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等。若对资产交易的税务处理不准确,可能导致收购成本大幅增加。以土地增值税为例,如果目标水电站的土地增值额计算有误,或者未能准确适用税收优惠政策,可能导致收购方在资产交易中承担高额的土地增值税,严重影响并购的经济效益。此外,并购后的水电站在运营过程中,若不能及时适应税收政策的调整,如资源税改革、增值税税率变动等,也可能导致运营成本上升,影响企业的盈利能力。
2.2.2员工安置与劳动纠纷风险
员工安置问题在水电站并购中具有重要地位,处理不当将引发一系列劳动纠纷,对并购后的企业运营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水电站作为技术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相结合的企业,拥有大量专业技术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员工数量众多且结构复杂。在并购过程中,由于企业控制权的转移、经营战略的调整以及企业文化的融合等因素,往往需要对员工进行重新安置,包括岗位调整、裁员、薪酬福利变更等。这些调整可能会触动员工的切身利益,引发员工的不满和抵触情绪。若裁员程序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未提前向工会或全体员工说明情况、未听取员工意见、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等,极有可能引发劳动仲裁或诉讼。一旦发生劳动纠纷,不仅会耗费企业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资金,还会对企业的声誉造成损害,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此外,不同地区的劳动法律法规在具体规定和执行力度上存在差异,这也给水电站并购中的员工安置带来了挑战。在跨地区并购时,收购方需要充分了解并遵守目标水电站所在地的劳动法律法规,确保员工安置方案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同时,水电站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和归属感较高,并购过程中的员工安置若不能充分考虑员工的职业发展和情感需求,可能导致员工流失,尤其是一些关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才的流失,将对水电站的运营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三、水电站并购的特殊法律风险
3.1行政审批手续瑕疵风险
水电站项目作为关系到国计民生和生态环境的重要基础设施,其建设和运营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严格监管,行政审批手续繁杂且至关重要。在水电站并购过程中,行政审批手续瑕疵风险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关键问题,它犹如一颗隐藏在暗处的“定时炸弹”,随时可能引发一系列严重的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对并购交易的顺利推进和收购方的利益造成巨大威胁。下面将从项目立项审批手续不全和建设过程中相关许可缺失这两个方面,对行政审批手续瑕疵风险进行深入剖析。3.1.1项目立项审批手续不全
项目立项审批是水电站建设的首要环节,也是确保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区域发展规划以及环境保护要求的关键前提。水电站项目通常需要经过严格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审批程序,取得发展改革部门、水利部门、生态环境部门等多部门的批准文件,方可正式开工建设。只有完成这些审批手续,才能从法律层面确认水电站项目的合法性,为后续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提供坚实的法律依据。若水电站存在项目立项审批手续不全的情况,其合法性将受到严重质疑。以云南部分小水电站为例,在过去的水电开发热潮中,由于部分地区监管不力、企业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一些小水电站在未取得完整立项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就匆忙开工建设。随着国家对水电行业监管的日益严格,这些手续不全的小水电站面临着严峻的整改或取缔压力。2021年,云南省开展了大规模的小水电站清理整治行动,对未依法依规履行审批手续的小水电站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许多小水电站因项目立项审批手续不全,被责令停产整顿,要求限期补办相关手续。然而,由于补办手续涉及多个部门、多种文件,且部分项目存在不符合现行政策法规的情况,补办难度极大。对于那些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小水电站,最终被依法取缔。
在水电站并购场景中,若收购方未能在并购前对目标水电站的项目立项审批手续进行全面、细致的尽职调查,一旦收购了手续不全的水电站,将可能承担一系列严重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从法律责任角度来看,收购方可能面临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包括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罚款等。若水电站的建设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收购方还可能面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从经济损失角度来看,收购方可能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补办手续、整改项目,这将大大增加收购成本。若水电站最终被取缔,收购方投入的巨额资金将血本无归,还可能面临员工安置、债务清偿等一系列棘手问题,给企业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
3.1.2建设过程中相关许可缺失
水电站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除了项目立项审批手续外,还涉及建设用地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取水许可证等众多建设过程中的相关许可。这些许可不仅是水电站合法建设和运营的必要条件,也关系到项目的合规性、环保性以及可持续性。建设用地批复是确保水电站建设项目用地合法合规的重要文件。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水电站必须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取得土地使用权。若水电站在建设过程中未取得合法的建设用地批复,可能导致土地权属纠纷,建设项目被认定为违法占地,面临责令退还土地、拆除建筑物等行政处罚。在一些地区,部分水电站为了节省时间和成本,在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复的情况下就擅自开工建设,结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或建成后,遭到当地村民或其他权益方的阻挠,引发土地纠纷,严重影响了水电站的正常建设和运营。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是评估水电站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的重要依据,也是项目获得环保审批的关键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法》明确规定,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水电站建设可能对周边的水环境、生态系统、动植物栖息地等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必须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批通过。若水电站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评价报告未经审批,可能导致项目被责令停止建设、恢复原状,并处以高额罚款。近年来,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和环保监管的加强,因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缺失而被处罚的水电站案例屡见不鲜。一些水电站在建设过程中,忽视了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性,未按照规定编制和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在运营后被环保部门查处,不仅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整改,还对企业的声誉造成了严重损害。
取水许可证是水电站合法取水的凭证,对于保障水电站的正常运营和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水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若水电站未取得取水许可证或取水许可证过期未续,将无法合法取水,可能导致水电站停产停业。在某些干旱地区,水资源稀缺,取水权竞争激烈,一些水电站由于未及时办理取水许可证或在取水许可证办理过程中存在瑕疵,导致无法正常取水,严重影响了发电效益。
在水电站并购中,如果收购方未能充分了解目标水电站建设过程中相关许可的取得情况,收购后才发现存在许可缺失问题,补办手续将面临诸多困难和高昂成本。补办手续不仅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与多个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还可能需要重新进行评估、论证等工作,增加额外的费用支出。若因政策调整、客观条件变化等原因导致无法补办相关许可,水电站将无法合法运营,收购方的投资将面临巨大风险。
3.2土地与资源权属风险
水电站的运营高度依赖于土地与水资源,其权属的清晰与合法获取是保障水电站正常运行和并购交易顺利进行的关键要素。然而,在水电站并购实践中,土地与资源权属风险却常常被忽视,给收购方带来诸多潜在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以下将深入剖析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合法性存疑以及水资源使用权争议这两类风险。3.2.1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合法性存疑
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对于水电站的建设和运营具有基础性的重要意义,不同的取得方式对应着不同的法律要求和合规标准。目前,水电站获取土地使用权的常见方式主要包括划拨和出让。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然而,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必须严格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若存在审批手续不全、违规划拨等情况,将导致土地使用权存在瑕疵。在某些案例中,部分水电站在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时,未按照规定进行严格的审批和公示程序,或者在划拨过程中存在对土地性质认定错误、补偿安置不到位等问题。这些瑕疵可能引发周边居民或其他权益方的质疑和反对,导致土地纠纷的产生。一旦发生土地纠纷,水电站可能面临土地被收回、项目建设停滞、承担赔偿责任等严重后果。
出让土地使用权则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与划拨土地使用权相比,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取得程序相对复杂,需要经过土地出让公告、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交易程序。在这种情况下,若出让程序存在违法违规之处,如土地出让公告内容不真实、招标过程存在串标行为、拍卖程序不公正等,将影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效力。一旦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水电站将失去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前期投入的大量资金可能无法收回,同时还可能面临对土地出让方的违约责任。
无论是划拨还是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其合法性直接关系到水电站的正常运营和并购交易的成败。在水电站并购过程中,收购方必须对目标水电站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进行全面、细致的尽职调查,核实相关审批文件、合同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确保土地使用权不存在任何法律瑕疵。否则,一旦在并购后发现土地使用权存在问题,收购方将可能陷入复杂的法律纠纷,承担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
3.2.2水资源使用权争议
水资源作为水电站运营的核心资源,其使用权的分配和获取直接关系到水电站的发电效益和可持续发展。在水电站并购过程中,水资源使用权争议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它可能引发一系列的法律纠纷和经济风险,对并购交易的顺利进行和收购方的利益造成严重影响。水资源使用权分配不合理是导致争议的常见原因之一。在一些地区,由于水资源管理体制不完善、分配机制不科学,可能出现水电站与其他用水户之间的水资源分配失衡问题。例如,某地区的水资源总量有限,但当地政府在水资源分配过程中,未能充分考虑水电站的合理用水需求,将大量水资源分配给农业灌溉和城市生活用水,导致水电站的取水受到严重限制。这种不合理的分配可能引发水电站与其他用水户之间的矛盾和纠纷,甚至可能导致水电站因缺水而无法正常发电。在并购此类水电站时,收购方需要充分了解当地的水资源分配政策和实际情况,评估水资源使用权争议对水电站运营的潜在影响。如果水资源分配不合理的问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收购方可能面临水电站发电效益下降、投资回报无法实现的风险。
取水许可证是水电站合法取水的重要凭证,其有效期和范围对于水电站的正常运营至关重要。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过期未续、取水范围与实际取水地点不符等问题,从而引发水资源使用权争议。例如,某水电站的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已过,但由于企业疏忽或相关部门审批流程繁琐等原因,未能及时办理续期手续。在此期间,水电站继续取水,可能被认定为非法取水,面临行政处罚和法律诉讼。又如,某水电站的取水许可证规定的取水范围为特定河段,但在实际运营中,由于地理环境变化或其他原因,水电站的取水地点超出了许可证规定的范围,这也引发了与其他用水户的争议。在水电站并购中,收购方必须仔细核查取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取水范围等关键信息,确保目标水电站的取水行为合法合规。若发现取水许可证存在问题,应及时与目标水电站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解决争议,避免因水资源使用权争议给并购交易带来风险。
3.3政策变动风险
在水电站并购的复杂进程中,政策变动风险犹如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时刻威胁着并购的顺利进行与收购方的预期收益。政策变动风险主要源于环保政策调整和能源政策导向变化两个关键方面。这些政策的动态调整不仅受到宏观经济形势、环境保护需求、能源战略布局等多因素的综合影响,还会对水电站的运营环境、盈利能力和市场价值产生深远而持久的影响。若收购方在并购过程中对政策变动风险缺乏足够的预见和有效的应对策略,极有可能导致并购决策失误,使企业陷入经济困境和法律风险的泥沼。3.3.1环保政策调整引发的风险
环保政策在水电站的全生命周期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其动态调整对水电站的运营和发展产生着深远影响。近年来,随着我国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环保政策持续收紧,对水电站项目的监管日益严格。在水电站并购场景中,环保政策调整引发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可能导致水电站被列入退出或整改类别,进而面临工程拆除、生态修复等重大举措;二是会显著增加运营成本,对并购后的经济效益产生负面影响。以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为例,这一行动充分彰显了环保政策调整对水电站的重大影响。2018年12月,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要求全面核查评估小水电项目,按照退出、整改、保留三类意见开展清理整改工作。此次清理整改工作范围广泛,涉及长江经济带19个省(直辖市)的众多小水电站。其中,被列入退出类别的水电站主要包括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内的、自2004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后未办理环评手续违法开工建设且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以及对生态环境破坏严重且整改后仍不能满足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等情况。整改类水电站则主要是那些建设运行相关审批手续不全、不满足生态下泄流量要求、存在水环境污染或水生生态破坏等问题的电站。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众多小水电站因不符合环保政策要求而被列入退出或整改类别。例如,某位于长江经济带某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的小水电站,由于在建设时未充分考虑环保因素,且未办理完善的环评手续,在此次清理整改中被列入退出类。该水电站业主不得不按照要求拆除相关设施,并承担生态修复的责任,这不仅导致水电站无法继续运营,前期投入的大量资金也付诸东流。又如,另一座小水电站虽然手续相对齐全,但因未能满足生态下泄流量要求,被列入整改类。为达到整改要求,该水电站业主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建设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安装生态流量监控设施,并对水环境污染和水生生态破坏问题进行修复,这大大增加了水电站的运营成本。
对于收购方而言,若在并购前未能充分了解目标水电站所在地区的环保政策动态,以及目标水电站是否符合现行环保政策要求,一旦收购后因环保政策调整导致水电站被列入退出或整改类别,将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在经济损失方面,可能需要承担拆除费用、生态修复费用、员工安置费用等,前期支付的并购价款也可能无法收回。在法律风险方面,可能面临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如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若因生态环境破坏引发民事诉讼,还可能承担高额的赔偿责任。
3.3.2能源政策导向变化的影响
能源政策作为国家能源战略的具体体现,对水电站的发展方向和市场前景起着决定性的引导作用。近年来,随着全球能源转型的加速推进,我国能源政策逐渐向新能源倾斜,同时对水电上网政策进行了一系列调整。这些政策导向变化对水电站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并购估值产生了深远影响,收购方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随着我国对新能源的大力支持和推广,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占比不断提高。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数据,2020年我国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的装机容量分别达到2.81亿千瓦和2.53亿千瓦,发电量占比也逐年上升。新能源的快速发展对水电市场份额形成了一定的挤压。在一些地区,由于新能源发电的间歇性和波动性,为保障电网稳定运行,水电在电力调度中的优先级可能降低,导致水电站发电小时数减少,发电量下降。某地区的水电站在新能源快速发展后,发电小时数较以往减少了10%左右,发电量也相应降低,直接影响了水电站的收入和盈利能力。
四、结论与总结
本研究聚焦于水电站并购过程,全面且深入地剖析了其中容易被忽视的法律风险,并提出了针对性的防范应对策略。研究发现,水电站并购在遵循企业并购一般性法律风险的基础上,因其行业特性,呈现出一系列独特的法律风险。行政审批手续瑕疵风险贯穿水电站项目的全生命周期,从项目立项审批到建设过程中的各类许可,任何环节出现手续不全或缺失,都将严重影响项目的合法性和稳定性。土地与资源权属风险是水电站并购中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的合法性存疑以及水资源使用权争议,都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增加收购方的潜在成本和风险。政策变动风险对水电站并购的影响日益显著,环保政策的持续收紧和能源政策导向的变化,不仅可能导致水电站被列入退出或整改类别,还会影响其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市场估值。
针对这些法律风险,在并购前,收购方应充分利用法律专业机构的力量,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对目标水电站进行全面细致的尽职调查,涵盖行政审批手续、土地与资源权属、政策法规动态等各个方面,确保充分了解目标水电站的法律状况,对并购过程中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和防范。同时,在签订并购协议时,应精心设计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进行合理分配和约定。
总之,重视法律风险对于水电站并购的成功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它不仅能够保障并购交易的合法性和稳定性,避免因法律纠纷导致并购失败或产生巨额损失,还能为收购方在并购后的运营管理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确保水电站的长期稳定发展。
李正坤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证号:15301199810789999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1998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
国家二级律师,法学硕士
昆明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北京天驰君泰(昆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北京总所“网络与数字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昆明分所“公司法专业委员会”负责人
云南省法学会“澜湄合作”法学研究会理事
云南省国资委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
云南省律师协会公司法及合规业务委员会委员
云南省律师协会评定的“公司法”及“婚姻家庭法”专业律师
多次受邀参加昆明市电视台法治节目讲座
著有《股权战争》等法学著作
李正坤律师联系电话(微信同号):183882788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