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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

李正坤律师

所在地:云南 - 昆明

电话:

手机:183 8827 8890

单位:北京天驰君泰(昆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3019981078999

简介:

国家二级律师,法学硕士 律师执业证号:15301199810789999 昆明市广播电视台法制嘉宾 北京天驰君泰(昆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事务所公司法专业委员会负责人 昆明市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昆明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委员会委员 云南省律师协会评定的...[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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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内部规定支付奖金,员工起诉获支持

来源: 云南法律网 作者:admin

法律依据
我国《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同时,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争议焦点:
公司制定《奖励办法》规定员工在完成一定绩效后可以获得奖金,在员工业绩符合奖励条件申领奖金时,又拒绝履行审批义务的,员工可以依据《奖励办法》向公司主张奖励吗?

基本案情: 
A公司于2016年8月制定《奖励办法》,规定成功引进商品房项目的,A公司将发放相应经济奖励。2017年2月,彭某入职A公司担任投资开发部经理。在其履职期间,其所主导的投资开发部成功引进六个项目,后针对这六个项目先后向A公司提交了六份奖励申请。但直至彭某自A公司离职,A公司仍未发放上述奖励。彭某经劳动仲裁后,向法院起诉,要求A公司支付奖励168万余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A公司以案涉六项目未经审批为由,主张彭某要求其支付奖金的请求不能成立,并表示此后不会再启动六项目的审批程序。此外,A公司还主张,彭某在其中二项目中存在严重失职行为,二项目存在严重亏损,A公司已就拿地业绩突出向彭某发放过奖励,但均未提交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

裁判结果:
判决支持了彭某的诉讼请求,A公司支付彭某奖励125万余元。

法院观点: 
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A公司应否依据《奖励办法》向彭某所在的投资开发部发放按涉六项目奖励。
首先,投资开发部以引进项目为主要职责,且在A公司引进各类项目中起主导作用,故其系该文适格的被奖主体;另投资开发部已成功为A公司引进符合A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案涉六项目,符合该文规定的受奖条件。故就案涉六项目而言,彭某所在的投资开发部形式上已满足用人单位规定的奖励申领条件。A公司不同意发放相应的奖励,应当说明理由并对此举证证明。但本案中,A公司无法证明其主张的其中二项目存在亏损,也不能证明彭某在二项目中确实存在失职行为,其关于彭某不应重复获奖的主张亦因欠缺相应依据而无法成立。故而,A公司主张彭某所在的投资开发部实质不符合依据《奖励办法》获得奖励的理由法院不予采纳。
其次,案涉六项目奖励申请未经审核或审批程序尚未完成,不能成为A公司拒绝支付彭某项目奖金的理由。是否经过审批流程不能成为员工能否获得奖金的实质评价要素。A公司也不应以六项目的审批流程未启动或未完成为由,试图阻却彭某获取奖金的实体权利的实现。此外,对劳动者的奖励申请进行实体审批,不仅是用人单位的权利,也是用人单位的义务。本案中,《奖励办法》所设立的奖励系A公司为鼓励员工进行创造性劳动所承诺给员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其性质上属于《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7条规定中的“其他奖金”,此时《奖励办法》不仅应视为A公司基于用工自主权而对员工行使的单方激励行为,还应视为A公司与包括彭某在内的不特定员工就该项奖励的获取形成的约定。现彭某通过努力达到《奖励办法》所设奖励的获取条件,其向A公司提出申请要求兑现该超额劳动报酬,无论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还是基于按劳取酬原则,A公司皆有义务启动审核程序对该奖励申请进行核查,以确定彭某关于奖金的权利能否实现。如A公司拒绝审核,应说明合理理由。本案中,A公司关于彭某存在失职行为及案涉项目存在亏损的主张因欠缺事实依据不能成立,该公司也不能对不予审核的行为作出合理解释,其拒绝履行审批义务的行为已损害彭某的合法权益,对此应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综上,法院认定案涉六项目奖励的条件成就,A公司应当依据《奖励办法》向彭某所在的投资开发部发放奖励。


李正坤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
1998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 是国家二级律师 法学硕士
律师执业证号:15301199810789999
北京天驰君泰(昆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高级合伙人,昆明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事务所《公司法》专业委员会负责人
云南省律师协会认定的“公司法专业律师”
昆明市律协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及“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云南省法学会“澜湄合作”研究会理事
云南省律协“公司法与合规业务委员会”委员。
多次受邀参加昆明市电视台法治节目讲座
著有《股权战争》等法学著作
李正坤律师带领的团队,涉及公司、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等业务
法律咨询电话:18288993625

免费咨询热线:18388278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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