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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

李正坤律师

所在地:云南 - 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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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83 8827 8890

单位:北京天驰君泰(昆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3019981078999

简介:

国家二级律师,法学硕士 律师执业证号:15301199810789999 昆明市广播电视台法制嘉宾 北京天驰君泰(昆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事务所公司法专业委员会负责人 昆明市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昆明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委员会委员 云南省律师协会评定的...[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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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来源: 云南法律网 作者:admin

法律依据:
我国《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争议焦点:
加盖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个人印章,但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股东会决议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基本案情:
2018年3月18日,A公司向B银行申请贷款业务。2018年4月12日,B银行与A公司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金额1500万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额度1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额度500万元,授信期限3年。同日,B银行与C公司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以C公司所有的商铺和住宅在1500万元限额范围内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担保期间与授信期限相符。该合同上加盖了C公司的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陈某的私章。同时,B银行又分别与宋某、朱某及肖某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这三人在1500万元限额范围内对上述贷款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后因A公司未按时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B银行催收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1、A公司立即偿还其借款本金13990500元及利息;2.C公司对上述贷款本息承担抵押担保责任,且B银行对相应的抵押物具有优先受偿权;3.宋某等三人对上述贷款本息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判决结果:
判决:1、认为抵押合同无效; 2、因C公司对印章管理混乱存在一定的过错,酌情判决C公司承担50%的补充赔偿责任。

法院观点:
法院认为,案涉《最高额抵押合同》虽加盖了C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陈某个人印章,但无陈某签字,且B银行自认未与C公司法定代表人面签。签订案涉抵押合同时,B银行在明知C公司法定代表人、持股50%的股东陈某不在公司,肖某仅为C公司监事及持股50%的股东,肖某与陈某已解除婚姻关系等事实的情况下,未要求肖某出具相关授权材料。B银行无证据证明其在放贷过程中已审核C公司有全体股东签字的股东会决议,且与《关于A公司抵押贷款有关情况说明》中关于该行目前无抵押人C公司出具的股东会决议的陈述及《吉安银保监分局银行保险违法行为举报答复意见书》中关于“银行留存的股东会决议无陈某签字字样”的记载不一致。综合以上情况,法院认为B银行在签订案涉抵押合同过程中未尽到必要的注意和审查义务,案涉抵押合同无效。同时,C公司认可案涉《最高额抵押合同》上所盖的该公司印章及法定代表人个人印章的真实性,在公章管理上存在不当,对案涉抵押合同无效同样存在过错。因此,案涉抵押合同无效,C公司应对A公司案涉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50%的补充赔偿责任。


李正坤律师
国家二级律师 法学硕士
昆明市广播电视台法制嘉宾
北京天驰君泰(昆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事务所公司法专业委员会负责人
昆明市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昆明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委员会委员
云南省律师协会评定的“公司法专业律师”和“婚姻家庭法专业律师”
著有《股权战争》等法学专著及文章
法律咨询电话:18288993625

免费咨询热线:18388278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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