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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

李正坤律师

所在地:云南 - 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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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北京天驰君泰(昆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3019981078999

简介:

国家二级律师,法学硕士 律师执业证号:15301199810789999 昆明市广播电视台法制嘉宾 北京天驰君泰(昆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事务所公司法专业委员会负责人 昆明市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昆明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委员会委员 云南省律师协会评定的...[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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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未经妻子同意,转让股权的行为是否有效?

来源: 云南法律网 作者:admin

争议焦点:
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转让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股权的行为是否有效?

基本案情:
齐某与张某于2012年2月结婚,2016年12月齐某与他人出资成立A公司,齐某为公司股东,占有1200元的股权。后张某于2020年5月向法院起诉离婚,2020年7月7日经法院判决不准许双方离婚。2020年5月8日齐某未经张某同意与妹妹齐小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在A公司的全部股权无偿转让给齐小妹。张某得知后以该《股权转让协议》严重侵犯其合法权益为由诉至法院,请求确认该协议无效。

判决结果:
一二审法院均判决确认齐某的股权转让行为无效,其与齐小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法院观点:
法院认为,齐某在A公司的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齐某将公司股权无偿转让给齐小妹的行为,未经张某同意,侵害了张某的合法权益。齐小妹作为齐某的妹妹,对于齐某与张某的婚姻状况应该知情,其无偿受让齐某的股权,属于恶意串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因此,齐某无偿转让股权给齐小妹的行为应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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