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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

李正坤律师

所在地:云南 - 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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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83 8827 8890

单位:北京天驰君泰(昆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3019981078999

简介:

国家二级律师,法学硕士 律师执业证号:15301199810789999 昆明市广播电视台法制嘉宾 北京天驰君泰(昆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事务所公司法专业委员会负责人 昆明市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昆明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委员会委员 云南省律师协会评定的...[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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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保全申请费应按什么标准交纳?

来源: 云南法律网 作者:admin

  诉讼保全,是人民法院在对案件作出判决以前,为保证将来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能够得到全部执行,而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准物采取一定的强制性措施,以限制当事人对财产的处分。在行政诉讼中,一方当事人将争议的财产出卖、转移、隐匿、毁损或者由于客观上的原因,使争议的财产变质、腐烂等,可能使判决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无法执行,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就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的措施。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应当依法交纳诉讼保全申请费。

  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八条规定,申请费按以下标准交纳:(1)保全财产的金额或价额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纳30元;(2)超过1千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 0.5%交纳。具体的计算方法也是分段计算,然后相加,所得总数即应交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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